******医院设备资产管理部医用气体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设备资产管理部医用气体采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医用气体采购,按采购方要求和指定时间送达地点,并保证所送产品是全新、在有效******医院。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供货及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用液氧、医用氧气、氮气、液氮、二氧化碳、氩气、标准气体等医用气体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产品 | 规格 | 单位 | 预估年用量 | 预估三年合计用量 | 纯净度 | 国标 | |
1 | 液氧 | 175L | 罐 | 195 | 585 | ≥99.5% | 2015版药典第二部 |
2 | 医用氧气 | 40L | 瓶 | 18420 | 55260 | ≥99.5% | 2015版药典第二部 |
3 | 氮气 | 40L | 瓶 | 1 | 3 | ≥99.999% | GB/T 8979-2008 |
4 | 液氮 | 10L | 瓶 | 50 | 150 | ≥99.999% | GB/T 8979-2008 |
5 | 二氧化碳 | 40L | 瓶 | 2 | 6 | ≥99.9% | GB 1886.228-2016 |
6 | 氩气 | 4L | 瓶 | 4 | 12 | ≥99.9% | GB/T 4842-2017 |
7 | 标准气体 | 40L | 瓶 | 1 | 3 | ≥99.999% | / |
备注: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每年度,需求单位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满意度小于80%,视为供应商违约,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医院(需求单位)总部院区和401院区(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证》或《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4)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
(5)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技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6)供应商自行负责运输的,应具备有效的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等化学品类。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的,须提供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等化学品类)和委托协议。
******管理局的GMP认证。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22年至2024年或2021年至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没有财产被接管,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200 万元(含)以上同类型产品的供货业绩(应附业绩证明材料)。
3.1.4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属于该******集团或采购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名单的信息否决其应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有限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不包含已释放的);
******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16)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
(1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a.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硬******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风险阅知中出现高风险和中高风险提示情形;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人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采购全过程自动排查,属于该情形的将被平台直接剔除;平台未自动排查剔除的,按照评审时平台记录的信息否决其应答)。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供应商登记信息,将采购文******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供应商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供应商/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229或0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集团平台”(******)在线下载采购文件。如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采******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
4.3 本次谈判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应答文件的递交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
******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30日9时30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采购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9.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有限公司
******医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四巷2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10-******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张晴、阎旭东
电 话:010-******/010-******
邮 箱:******
10.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张晴、阎旭东
电 话:010-******/010-******
邮 箱:******
******有限公司
******医院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