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输液泵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采购人为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2、项目名称: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输液泵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sjhynzb2025-007
4、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上湾村甲字1号;
5、项目简介:输液泵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
******银行出具的资信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或者依法不需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同时需出具投标产品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为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为进口产品提供进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
(10)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66,000.00元
产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金额 (元) | 用途 | 产地 |
输液泵 | 12 | 台 | 5500 | 66000 | 医用 | 国产 |
注:单项产品报价不能超过单价预算。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 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招标采购办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6-27 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纪检监察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接老师
联系电话:02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上湾村甲字1号。